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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发布放开价格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8

根据《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580号)、《关于放开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660号)、《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451号),现将我院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28日---7月2日。收费标准自公示期满开始执行。

附件:绵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价医疗服务项目定(调)价表

2023年6月28日


附件:

绵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价医疗服务项目定(调)价表

公立医疗机构名称(盖章):

序号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元)

拟执行时间

备注

1

480000003

中药特殊调配 



16.8

2023.7.3


2

480000001

辩证施膳指导



8.6

2023.7.3


3

480000005

煎药机煎药



付(2袋/付)

3.0

2023.7.3


4

340200065

人体成份分析



67.5

20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