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项目宣传等询价采购公告
江油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婚检项目宣传等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婚检项目宣传等询价项目。
公告期限: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2日12点。
询价时间:2017年6月2日下午17:00时至18:00时。
询价单位:江油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询价单位地址:江油市中坝镇文昌路。
一、项目编号:江妇计询招[2017]9号。
二、采购内容:婚检项目宣传等。
三、供应商条件
(一)认可本询价通知书中的各项约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的合法经营者(所报项目必须在注册经营范围内)。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未进行过恶意投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人身事故和质量投诉事件;
(六)投标人投标产品(同类)在江油市内用户数量达到3家以上;
(七)本项目整体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中关于资质的其他要求;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地点:江油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楼小会议室
五、其它事项:
1、各供应商应认真核实询价文件中确定的要求,若发现某些条款无法达到要求等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在询价文件规定报价时间截止前送江油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信息科。
2、本项目采取二轮报价。如因供应商自身对项目和质量技术标准理解不当造成的报价与实际差距过大,视为废标。
六、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3264837 18981192569。
江油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婚检项目宣传等采购询价文件
江妇计询招[2017]9号
江油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婚检项目宣传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采购内容:采购婚检项目宣传等清单及质量技术标准详见清单。
二、供应商报价说明
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包括规格、数量、单价、总价以及相关情况的说明;报价为婚检项目宣传等的全部价款,包括提供的婚检项目宣传等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税费、运输费、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三、报价时间和方式
(一)报价时间及方式:供应商于2017年6月2日12点前将报价资料送达至江油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信息科。报价资料送达时采用密封报价,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规定报价时间内供应商报价资料未全部报齐之前,任何人不得拆封报价资料。
(二)超出规定报价时间的供应商报价资料不予受理。
四、评定成交供应商
(一)院询价小组参照政府采购规定和程序。
由院询价小组负责本次询价。
(二)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符合要求的且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低价供应商除外。
(三)如果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人确定的预期资金(底价),将取消该询价结果,另行组织;但是,如果采购人出据了追加预算资金的书面证明,也可依照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在询价过程中,当报价供应商少于三家时,原则上应按程序重新进行询价。如果询价小组认为项目紧急、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质量技术标准符合要求,且供应商报价不高于预算资金时,询价小组可在本次报价的供应商范围内,根据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符合要求的低价供应商除外)。
(五)在询价过程中,采购方根据供应商投标时第一次报价,确定符合条件、要求,且价格最优惠的三家供应商进行现场二次报价,最终由价格最优惠、质量最好者中标。
五、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书面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签合同。
六、合同主要条款
(一)供货时间。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承诺的时间内,将采购人所需的婚检项目宣传等安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成交供应商所供婚检项目宣传等,要严格匹配采购询价通知书要求,各技术参数严格匹配采购询价通知书技术参数,一旦出现违约行为,所有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理。
(三)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因成交供应商验收环节把关不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给项目和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
(四)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首付合同金额的90%,余款为质量保证金,1年内无质量问题再予以支付。
(五)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不得更改本项目确定的内容、质量技术要求。
(六)项目合同在采购人住所地签订,因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婚检项目宣传具体要求
江油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7年5月27日
附件:婚检项目宣传具体要求

注: 必须提供上述项目的彩色效果图;
